“天主给的我都要,天主要的我都给。”不少教友都听过刘道全神父这句发人深省的金句,表达我们的信仰生活,应该对天主有完全的交托。然而,广府话有一句“输打赢要”(只接受对自己有利的),却也很贴切地形容不少基督徒的信仰态度:天主给的——只要是令我感到舒服的,我都要;天主要的——只要是对我无关痛痒的,我都可以给。
天主给的我都要
人都希望透过宗教信仰,向神索取幸福、趋吉避凶。我们有时甚至会对天主情绪勒索:“主啊,我这么投入服务教会,又这么热心祈祷,这次祢不会不帮我吧?祢不会这样对我吧?”天主在不少人的心目中,成了一个应该有求必应、理所当然要为我的人生幸福负责的“灯神”。
有些人的信仰生命似乎总是很“好命”:每当遇上窘境,热心祈祷总能带来一些近乎超自然的转变,不禁令人想到,这必定是他/她平日热心信仰生活的结果。反观自己,在一切事情上求而不得,愈求愈沮丧,心里不免想:或者我平时不够别人热心,又或者天主也会偏心,也会差别对待人吧?
福音中,果真有两个看似耶稣“偏心”的记载。
有一个名叫雅依洛的会堂长,女儿快要去世了,他请求耶稣前去医治女儿,耶稣二话不说便答应了,最后也复活了那个小女孩。就在前往雅依洛家中的路上,还有一个患血漏病的妇人,凭着信德摸了耶稣的衣边,也得到了痊愈。他们所求的,来得何等容易。 (玛九18-26)。
但另一次,一个客纳罕妇人求耶稣医治被病魔缠挠的女儿,耶稣却三度拒绝了她。面对她的呼喊,耶稣先是不回答;后来门徒嫌这个妇人很烦,耶稣才开口说,自己是奉派遣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的,与她这个外邦人没有关系。继而妇人上前叩拜、苦苦哀求,耶稣更抛出一句重磅而刻薄的话:“拿儿女的饼扔给小狗是不对的。”(玛十五21-28)
虽然这个妇人最终因着信德而求有所得,故事也以美好作结,但问题是:同样是两位父母,同样面对病重甚至死亡的孩子,这位大爱无私的主,为何会有如此截然不同的对待?难道是因为两人的地位、性别或种族不同吗?
天主要的我都给
我们对“爱”的理解,可能流于这样的想法:爱,就是一个人为另一个人给予良好、正面、舒服的感觉,提供对方想要的、需要的,使对方在精神和物质层面上感到满足和充实。
这些都没有错,也是爱的一种表达。然而,天主对人的爱,除了有满足人实际需要的仁爱、也有过满足以民世俗虚荣的溺爱、有对人类得救承诺的忠爱,亦有一种带点苦涩、却柳暗花明的巧爱,就如对那客纳罕妇人的爱。
总而言之,天主对我们的爱,是以我们真正的益处着想,形式上却不一定伴随良好的感觉。有时,天主甚至会透过挑战、考验,甚至惩罚,让人有所成长、灵性生命有所提升。
如果耶稣当时第一时间便满足那位客纳罕妇人的要求,没有撂下过那番狠话;又或者,耶稣当时也给会堂长雅依洛设下种种刁难,然后才免为其难地去救他的女儿,相信他们未必会因这件事而在信德上有所提升。
这正是天主对不同的人有差别对待、看似对不同的人“偏心”的用意——并不是因为天主的爱有分别,而是祂对每个人,都有一份专属的爱,给予最适合我们灵性益处的表达方法。
所以,当你看到其他弟兄姊妹分享:因着祈祷而得大病痊愈、化险为夷、失而复得、喜从天降、父慈子孝、浪子回头、家庭圆满、名利双收,而自己却一直求而不得时,你还会嫌弃这份天主给你专属的爱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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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/许道闻修士﹙主徒会会士﹚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